2023春节留厦补贴汇总(持续更新)

2023-01-06 14:45:00 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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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春节留厦补贴汇总(持续更新)

❤市级政策

一、对不停产的企业予以支持。对在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,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、天数,按照150元/天·人的标准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,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二、支持共享调剂用工。支持企业运用“用工调剂”机制和政策解决短期用工问题,2023年第一季度,通过市人社局“i就业”企业用工调剂平台调剂用工10人(含)以上且用工时间1个月(含)以上的,按照调剂人数,分别给予双方企业500元/人的奖励。市外调剂到本市的,可由本市企业代为申请。

三、发放新招职工以工代训补贴。支持企业招工用工,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自主招收首次来厦就业或本市新成长的劳动力,办理就业登记、缴交社保费满3个月的,按照1500元/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以工代训补贴。所需资金从技能提升专账结余资金中列支。申请时企业无需提供培训计划、培训合格证书等培训材料,补贴由企业确认及内部公示后申领。

四、对不停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。对在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(含)以上的项目给予补贴。其中:1月21日至27日不停工的项目,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100元/天·人补贴;1月28日至2月5日不停工的项目,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给予50元/天·人补贴。以上两项措施对单个项目累计补贴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。

五、给予考评激励。对不停工企业予以信用激励。我市建设工程在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期间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(含)以上的项目、混凝土企业供应量累计5000立方以上,由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参建单位(含建设、代建、施工、劳务分包等单位)、混凝土企业予以通报并记录良好行为信用记录。

六、对饭店景区在岗职工予以补贴。对在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正常经营的全市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非厦门市户籍在岗职工,按照100元/天·人的标准给予补贴。

阅读全文:《关于做好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的通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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