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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我国的社保制度实行开始,大家对于社保的重视程度就越来越深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原先养老保险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政策,已经渐渐退出历史舞台。越来越严苛的规定,也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没有办法再进行社保的补缴了。毕竟现如今我国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,适龄劳动力不足。如果继续允许一次性补缴,那么很可能会导致在职的劳动者不愿意缴纳社保。而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,便会造成恶性循环,社保基金的池子当中会越来越空虚,那么对于养老来说也是不利的。正因如此,国家才宣布不准再进行养老保险的一次性补缴。
不过从目前来看,只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,55岁到65周岁的人。还是能够进行一次性补缴的。接下来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这两个条件分别是什么?
这个条件是在2011年7月1日之前缴纳过社保,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。大家都知道我国的社保法实施时间是2011年的7月1号。如果你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进行了社保的缴纳,那么如果在达到退休年纪之时,养老保险不够缴纳的年限,可以进行一次性的补缴,达到规定年限,正常办理退休。但如果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后缴纳的,那么就不允许再一次性补缴了。这一时间节点进行计算的话,如果是2011年七月达到了退休年龄,那么女性应当在1956年,男性应当在1951年出生。
除了满足这个条件之外,如果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缴纳社保五年以上的,也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。这个条件可能比较难理解,给大家举例说明。比如王大爷在去年八月份办理退休手续,但是发现自己只缴纳了八年的养老保险,不够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年限。如果王大爷想在这个时候进行一次性补缴,原则上是不允许的,但如果他从去年的8月份到2026年八月份继续工作,并且继续缴纳五年的养老保险,那么王大爷在2026年时养老保险共计就缴纳了13年。剩下的两年,王大就可以在2026年的8月份最后一次分月补缴养老保险的时候,一次性补缴完成。
说到这儿,相信大家已经清楚,可以一次性补缴的条件。只是这两个条件针对的都是特殊人群,目前的情况来看,大多数人都是不符合条件的。所以在这里要提醒大家,在职时一定要注意自己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,不要中途断缴或者是不缴,避免影响自己在退休时享受养老待遇。